關于調整甲醇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比例的通知
時間:2015-09-14
尊敬的客戶:
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《關于調整甲醇期貨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》(鄭商發(fā)〔2015〕148號),我公司將于2015年9月18日開盤時起,調整甲醇(MA)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比例至11%。
特此通知。
興業(yè)期貨有限公司
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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